各相关博士后:
2023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经费已经下拨,具体经费号信息公布如下: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20]7号)文件通知,经费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不再设立具体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
注意:该项资助经费务必在协议期满前用完方可办理出站手续,出站后不可再使用!
财务经费号 | 负责人 | 工号 | 所在单位 |
7112800423 | 何林玮 | 23N122 | 苏州医学院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
7124700123 | 李家颖 | 23N100 | 骨科研究所 |
7121400823 | 范孝春 | 22N077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7121400923 | 张旭良 | 23N081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