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利体育 金螳螂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推免工作,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实现科学遴选,保障公平公正竞争,保障考生权益,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根据我校《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221号)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名额
因当前教育部推免指标尚未下达,学院指标分配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二、推荐程序
1.动员与公告。
2.学生申请。
(1)申请对象
① 2019级五年制专业、2020级四年制专业,且预计能于2024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② 在校期间曾因休学、转专业等原因而延长学年,将于2024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4届预毕业本科生,于9月9日(周六)中午12:00至9月13日(周三)上午10:00,自愿登录“18新利体育 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申请。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补申请或修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
严格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和报备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人员应于9月12日(周二)16:00前向学院教务办进行回避申请和报备登记。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向学院教务办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学院于9月14日(周四)17:00前将相关回避及报备情况向学校教务处进行上报备案。
3.学院初选、综合评价及遴选、公示(公示时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2名替补名单)。
4.学校部门审核。
5.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复审、决定和公示。
6.获推免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
7.学生自行跟踪、确认复试通知并参与招生单位复试。
8.录取确认:学生自行查询复试结果并点击确认录取通知。
三、推免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四、推荐阶段的综合考核与遴选办法
1.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接收与申请资格审查。
(1)申请纸质材料接收时间:9月13日(周三)上午10:00前。
(2)材料接收方式:申请学生将纸质材料材料交至院教务办C02-2503,另将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 njliu@suda.edu.cn,邮件标题注明:年级+专业+姓名推免申请材料
(3)接收材料清单:
①推免申请表
②本人中文成绩单(学校自主打印机打印的扫描件或申请电子成绩单)
③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④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4)资格审查:9月14日(周四)中午12:00前。由院教务办会同院学工办、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有效资格名单。由教务秘书在“18新利体育 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学生申请资格的在线审核操作。
2.综合评价与遴选。
(1)综合评价时间:9月15日(周五)至9月18日(周一)前
(2)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GPA取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除学科竞赛外,学生在某一具体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次;学科竞赛中,同一作品获得不同赛事奖项加分不累积,按最高奖项计算。
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价成绩总分排名和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择优产生拟推荐的免试生名单。若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以GPA成绩高者优先(若GPA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依然相同,则计算GPA小数点后三位成绩)。
(3)发展素质成绩评分方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①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
项目 | 类别 | 加分值 | 认定依据 | 备注 |
基础分 | 完成义务兵役 | 20 | 相关单位证明 |
|
②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
项目 | 类别 | 加分值 | 认定依据 | 备注 |
志愿服务时间 | 年均满36小时 | 2 | 学院学工办证明 | 在校外获得且已计入校内的志愿服务时间,不重复计算。 |
年均满45小时 | 4 | |||
年均满54小时 | 6 | |||
志愿服务获得嘉奖 | 校级 | 2 | 以相关单位证书或发文为准 | 集体嘉奖,主要负责人记满分,其他参与人减半记录。 |
市级 | 4 | |||
省级 | 6 | |||
国家级 | 10 |
③ 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
项目 | 类别 | 加分值 | 认定依据 | 备注 |
实习时间 | 满2周 | 2 | 以相关单位证明或发文为准 | 实习须由学校进行选拔。 |
满4周 | 4 | |||
满6周 | 6 | |||
满8周 | 8 | |||
8周以上 | 10 | |||
实习获得嘉奖 | 市、校级 | 4 | ||
省级 | 7 | |||
国家级 | 10 | |||
国际级 | 10 |
国际组织认定: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认定名录为准。
④ 科研成果(最高30分)
项目 | 类别 | 加分值 | 认定依据 | 备注 | |
学术论文类 | 被SCI、SCIE、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 | 30 | 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北大核心期刊和南大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18新利备用网站 评价中心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准。 | 排名第二记50%,其他排名记25%。
| |
在一类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建筑学报、城市规划、地理学报、中国园林、新建筑、风景园林) | 25 | ||||
在EI收录论文、ISTP收录论文、国内核心期刊、国外非检索的专业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A类:EI收录论文、工业建筑、建筑科学、南方建筑、装饰、城市规划学刊、国际城市规划、规划师、现代城市研究、城市发展研究、建筑师、时代建筑及其他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期刊; B类:ISTP收录论文、世界建筑、华中建筑、建筑创作、建筑与文化、室内设计与装修、建筑技艺、中国名城、园艺学报、古建园林技术、中国城市林业、林业科学、文物、考古、建筑遗产、西部人居环境学刊、世界建筑导报、住区、住宅科技、中外建筑、照明工程学报、当代建筑、建筑实践、建筑技术、高等建筑教育、中国建筑教育及国外非检索的专业学术刊物) | A类15 B类10 | ||||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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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或被邀请作学术报告 | 4 | 以发言证书为准 | 墙报减半记录 | ||
科研项目成果类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20 | 以结题证书或学校发文为准 | 结题优秀另加5分,项目组负责人记满分,成员减半记录,立项减半记录 |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10 | ||||
莙政基金项目 | 10 | 结题优秀另加5分,立项减半记录 |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重大项目、重大预研项目、重点项目 | 4 | 以结题证书或学校发文为准,结题优秀记分 | 项目组负责人记满分,成员减半记录 | ||
科技成果获奖 | 国家级 | 30 | 以获奖证书为准 | 排名第一记满分,其他完成人减半记录 | |
省级 | 25 | ||||
市级 | 12 | ||||
成果通过鉴定 | 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 | 4 | 以鉴定证明证书为准 | 排名第一记满分,其他完成人减半记录 | |
科研项目结题 | 国家级 | 30 | 以结题证书为准 | 排名第一记满分,其他完成人减半记录 | |
省级 | 25 | ||||
市级 | 12 | ||||
发明创造类 | 专利 | 发明专利 | 10 | 以专利证书为准 | 排名第一记满分,其他完成人减半记录。 |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 | 6 | ||||
软件 | 软件著作权 | 6 | 以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 |
⑤ 竞赛获奖(最高30分)
项目 | 类别 | 加分值 | 认定 依据 | 备注 |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 | 25 |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并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 国际级等同国家级加分。 排名第一记满分,其他完成人减半记录。 一等奖记排名前五,二等奖记排名前三,三等奖记排名前二,优秀奖记排名第一。
若奖项中无三等奖,优秀奖可按照三等奖记分。 |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6 | |||||
三等奖 | 12 | |||||
优秀奖 | 8 | |||||
省级 | 特等奖 | 12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6 | |||||
优秀奖 | 4 | |||||
市级 | 特等奖 | 6 |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文学艺术类 | 文学、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剧本、影视作品等 | 国家级表彰奖励 | 25 | 以获奖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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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表彰奖励 | 20 | |||||
市级表彰奖励 | 10 | |||||
艺术展演 | 全国性艺术展演 | 10 | ||||
省级艺术展演 | 5 | |||||
创业实践类 | 创业比赛获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 | 25 | 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并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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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省级 | 特等奖 | 10 | ||||
一等奖 | 8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 | 4 | |||||
市级 | 特等奖 | 4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备注:
(1)“三大赛”国赛第一等次,团队第1-3人获得30分、第4-6人获得 25分、其他人员获得20分;
(2)“三大赛”国赛第二等次,团队第1-3人获得25分、第4-6人获得 20分、其他人员获得15分;
(3)“三大赛”国赛第三等次,团队第1-3人获得20分、第4-6人获得 15分、其他人员获得10分;
(4)“三大赛”省赛第一等次,团队第1-3人获得20分、第4-6人获得 15分、其他人员获得10分;
(5)“三大赛”省赛第二等次,团队第1-3人获得15分、第4-6人获得 10分、其他人员获得5分;
(6)“三大赛”省赛第三等次,团队第1-3人获得10分、第4-6人获得 5分、其他人员获得2分。
(“三大赛”是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 综合评价成绩等材料院内公示及上报教务处。
(1)上报时间:9月19日(周二)12:00前。
(2)公示时间:9月19日-9月28日于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咨询和申述方式
咨询电话:0512-65880197 刘老师
申述方式:学生若对综合评价结果有疑义,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领导工作小组实名申诉,申诉电话:0512-65880187。若对学院处理申诉结果有疑义,可实名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联系方式:电话67163652;邮箱xlhu@suda.edu.cn。
18新利体育 金螳螂建筑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
根据学校要求,建筑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构成如下:
组长:吴永发 陈国凤
组员:申绍杰、成龙、孙磊磊、肖湘东、夏正伟、毛媛媛、陈曦、汤恒亮、
刘宁捷、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