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本科项目

1)有效护照信息页,曾取得的来华签证或在华居留许可(如有)。

2)经公证的高中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3)高中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语言能力证明文件:

-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汉语水平须达到新版HSK四级(180分及以上)且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至2024615日有效)

-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英语能力要求:托福成绩≥80 / 雅思≥6.0 / 母语为英语 /本科阶段教学语言为英语/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同等英语水平有效期内的证明。(至2024615日有效)

5)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500字以上),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6)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至2024615日有效)。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并去当地正规医院完成检查。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表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有医师签名并在贴有个人照片的位置加盖医院的骑缝公章。

7)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至2024615日有效)

8)经济担保书、担保人存款证明(不低于5000美元)和收入证明。

 (9) 其他有助于学生申请的材料(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参加国际会议证明、志愿者活动证明等)。

 

硕士、博士研究生项目

1)有效护照信息页,所有来华签证或在华居留许可(如有)。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3)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语言能力证明文件: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汉语水平须达到新版HSK五级180分以上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至2024615日有效)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英语能力要求:托福成绩≥80 / 雅思≥6.0 / 母语为英语 /本科阶段教学语言为英语其他经我校认定的同等英语水平有效期内的证明。(至2024615日有效)

52封教授或副教授提供的推荐信(须为2023111日后开具的推荐信)。推荐信中须注明推荐人的职务及联系邮箱,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国际学生博士生导师接收函。仅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提供。接收函需要有导师签名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8)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至2024615日有效)。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并去当地正规医院完成检查。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表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有医师签名并在贴有个人照片的位置加盖医院的骑缝公章。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至2024615日有效)

10经济担保书、担保人存款证明(不低于5000美元)和收入证明。

11)其他有助于学生申请的材料(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参加国际会议证明、志愿者活动证明等)。

 

非学历项目(高级研修生项目)

1.     护照尺寸证件照

2.     护照(照片页和签证页)

3.     前一阶段毕业证

4.     前一阶段/现阶段成绩单

5.     在学证明/在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