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项目
(1)有效护照信息页,曾取得的来华签证或在华居留许可(如有)。
(2)经公证的高中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3)高中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语言能力证明文件:
-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汉语水平须达到新版HSK四级(180分及以上)且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
-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英语能力要求:托福成绩≥80 / 雅思≥6.0 / 母语为英语 /本科阶段教学语言为英语/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同等英语水平有效期内的证明。(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
(5)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500字以上),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6)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并去当地正规医院完成检查。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表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有医师签名并在贴有个人照片的位置加盖医院的骑缝公章。
(7)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
(8)经济担保书、担保人存款证明(不低于5000美元)和收入证明。
(9) 其他有助于学生申请的材料(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参加国际会议证明、志愿者活动证明等)。
硕士、博士研究生项目
(1)有效护照信息页,所有来华签证或在华居留许可(如有)。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3)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语言能力证明文件:
-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汉语水平须达到新版HSK五级180分以上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
-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英语能力要求:托福成绩≥80 / 雅思≥6.0 / 母语为英语 /本科阶段教学语言为英语/ 其他经我校认定的同等英语水平有效期内的证明。(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
(5)2封教授或副教授提供的推荐信(须为2023年11月1日后开具的推荐信)。推荐信中须注明推荐人的职务及联系邮箱,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国际学生博士生导师接收函。仅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提供。接收函需要有导师签名和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8)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并去当地正规医院完成检查。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体检表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有医师签名并在贴有个人照片的位置加盖医院的骑缝公章。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至2024年6月15日有效)
(10)经济担保书、担保人存款证明(不低于5000美元)和收入证明。
(11)其他有助于学生申请的材料(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参加国际会议证明、志愿者活动证明等)。
非学历项目(高级研修生项目)
1. 护照尺寸证件照
2. 护照(照片页和签证页)
3. 前一阶段毕业证
4. 前一阶段/现阶段成绩单
5. 在学证明/在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