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基本要求

·      身体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需提供监护证明。

·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 有硕士学位。

备注:

*根据中国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或从中国移民外国,不具有中国国籍,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从2018430日起至2022430日止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外国留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应符合上述规定。

 

语言要求

·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汉语水平至少达到HSK四级180分以上(本科项目)或HSK五级180分以上(硕士研究生项目及博士研究生项目);

·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英语能力要求:托福成绩≥80 / 雅思≥6.0/母语为英语 /前一阶段的教学语言是英语/其他经我校认定的同等英语水平证明。

 

其他要求

·      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下载《外国人身体检查表》,并去当地正规医院完成检查。体检表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在照片位置加盖医院的公章;

·       无犯罪记录证明;

      经济担保书、担保人存款证明(不低于5000美元)和收入证明。